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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小学2016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
 
    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教【2016】62号》文件精神,春晖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的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昆太路以北,新纬路以南,白塔路以东,青阳路以西。
    二、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方法(试行)》,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新市民子女中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昆山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网上申报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昆山教育网,点击“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按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选择拟入读的施教区学校,填写相关信息。
    2.现场材料审核
    审核时间:2016610-12(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审核地点:春晖小学
    审核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请带好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婴儿出生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表》。
    (2)孩子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无房产的),请孩子的父母双方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昆山市房产交易中心(祖冲之南路505号)办理好无房证明,报名时带好户口本、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父母无房证明、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表》。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口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不需要办理无房证明,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表》。
    (4)房屋被征收人的子女,报名请带好原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本、镇拆迁办开具的到我校报名的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5)具体报名细则请各位家长查看“昆山教育”网站。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和《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5日,经审核确认入学的新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校领取《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
    六、友情提醒
     因学区内生源较多,为避免报名时造成交通拥堵和等候时间过长,请广大家长尽可能做到以下几点:
     1.步行或非机动车出行,错时出行。
     2.报名时不要携带孩子。
     3.报名材料原件齐全、复印完整。
     4.咨询电话:0512---57625668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2016年6月1日


昆山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