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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间休息时,行政值日及护导教师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护导任务。
二、护导教师发现学生在追逐奔跑、骂人打架或玩不正当的游戏时,必须教育制止。遇偶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校长室或教导处。
三、上课铃响,值日教师要负责清场,然后才能离开。
四、放学铃响后,行政值日及护导教师必须到达指定地点。
五、放学时,各班必须按路队排列,整好队出校。路队长在前带路,老师随队护送。
六、中午放学时,低年级须在铃响后五分钟内放清学生。中高年级必须在放学铃响后十分钟放完学生。下午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活动前,各班必须放清学生,不得留学生影响教师。
七、路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出校门后,一律靠边走。有人行道的地方必须走在人行道人,不得钩肩搭背,边走边玩。
八、学生到自己家门离队时,要主动道声:“同学们再见”。离队后立即回家,不得在外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