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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播室是学校常规电教装备,使用率高,由少先队大队部负责管理。
二、学校广播、扩音等设备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不得私自将设备外借或私用。
三、爱护广播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认真做好设备防尘、防潮和日常保养工作和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
四、各种广播、扩音设备未经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五、广播内容要配合学校中的工作,讲究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有利于学生素质提高,播放的音乐要健康、优美、有利于活跃学生身心。用广播播送通知时,应写好书面通知内容方可进行播送。
六、播音期间,管理员要定岗值守,不得中途离开广播室或委托他人代管。
七、广播室要保持室内整洁,切实做好消防、防盗、防雷击工作,做到责任到人。
八、注意广播室的安全,每次播完音后及时关闭门窗及电源,发现线路问题及电器问题及时告诉老师,不得私自解决。
九、广播员在广播室就寝,晚上不得随意进出,晚上任何人敲门不得开门。
十、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广播仪器损坏的按价赔偿。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