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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小学安全后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8日]

值班巡查制度

一、学校负责安排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班的,开展校园值班巡查制度。

二、值班巡查人员本着防范于未然,责任到个人,掌握在心中,一切为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严格管理,消除隐患,减少损失,确保学校无可防性案件及可防性事故的发生。

三、值班巡查人员应熟知、运用学校的各类应急预案,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初期的应对能力,行使救护、保护现场、报告的职责。

四、值班巡查人员的职责。

1、按时到岗,不得脱岗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检查校舍、围墙、护栏、消防设施、报警监控设施、体育器材、应急疏散指示灯等是否完好,大门口、校园内各路口、楼梯通道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疏通、维修和停止使用。

3、督促、检查保安、门卫人员或护校队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纠正违反工作职责的行为。督察保安值勤人员按时清校,制止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其它车辆,以及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行为。学校无法处理的,及时报警。

4、检查校园内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课间休息和课外活动秩序是否正常。检查晚自习教师、学生宿舍管理员是否按时到岗,是否履行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或帮助解决。

5、节假日学校没有安排活动的,学生不能进入,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勤巡视,多检查,除隐患,保平安。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当班发生的问题,处理的结果。对不能当班解决的问题,写明未能解决的原因,临时采取的措施等。交接班时,一定要交清,接明,签字生效。避免推委责任的事情发生。

五、本制度实行过错追究制,违反上述规定学校酌情给予处罚,因渎职和不作为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为了做好安防设备的维护工作,保安处负责日常对安防设施的监测、维护、管理, 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 以保障安防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每季度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对容易老化的安防设备部件每月一次进行全面维修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每次检查维修应做好记录。

在对安防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对于安防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

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维修每月定期维护一次,如硬盘录像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硬盘录像机工作不正常。

  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监控终端及各种终端外设。桌面系统的运行对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如监视器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

 

资金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银行和现金收付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管理好各种空白支票、收据、空白单据、各种印章。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及时对帐、记帐。定期及时结算有关款项。对预借的差旅费及购置费等款项要及时清算,无特殊情况不得跨月。所有借款必须由校长批准并填写借款凭证。

二、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各种原始凭据必须是正式凭证且具备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价格合理、大小写金额相等、数字和文字填写清楚、印章齐全。

三、凡属购买的固定资产、图书、仪器设备等,必须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或有关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报销,一般消耗品由总务处负责购置,由物资保管登记后方准报销。百元以上的购置必须有两人共同购置并签字,方可报销。

四、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由当事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

五、根据上级规定,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需事先编制计划,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按批准计划执行。

六、学校大型基建费年初编制预算,项目完成后需经审计后进行决算。小型购置及维修项目需由办公会确定,工程完成后依据有关合同或审计结果进行决算。

七、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实行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不经校长批准,自行安排的接待,拒绝支付费用,报销时必须附有原始订餐单。

八、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实行财务监督。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处室、班级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严禁在教室内玩球。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空调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四、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领导和总务人员要经常对学校围墙、室内天棚门窗、火源、电源进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做好记录。

六、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做到有备无患。收发员和更夫要时时刻刻把学校安全放在第一位。

七、本制度实行过错追究制。

 

学生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学生出入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应制止学生骑车出入校门,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和车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二、学生入校穿着校服或佩戴红领巾入校。

三、上学期间,学生不可随意出入校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条方可离校。门卫凭出门证方可放行。

四、上课期间,学生概不会客。不许非学生监护人把学生带出学校。

五、小学生不准许骑车上学,更不能骑自行车进校园。

六、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预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七、学校放学后,及时静校,避免学生长时间逗留学校发生意外。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制度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政有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充分,会议议题明确,确保会议效果。

二、学校行政会、党委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的指示要求,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

三、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议题可邀请单位党政工团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

四、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安保会议和文件精神,审查单位安保工作计划,分析单位安保工作形势和人员思想状况,研究安保工作的奖惩、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

五、全员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安保工作和要求,总结近期安保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指出问题,布置安保工作任务。

六、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安全保卫工作紧急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湿故隐患。

七、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八、安保工作会议应详细记录,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后勤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后勤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学校医务室和安保处协助后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安保处和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后勤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后勤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运动伤害安全制度

运动伤害是指身体组织在不当使用的情形下所造成的伤害。学生尤其是中小学因不当使用身体组织造成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预防和降低学生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并能在发生后及时给予救助,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运动伤害安全制度如下:

一、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老师、全体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加强预防运动伤害教育

1、学校每学期都要制订完整的安全教育计划,通过系统的教育提高学生预防运动伤害的意识。

2、班主任作为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生预防运动伤害教育起主力军作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3、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三、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健全学生个人健康档案

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身体进行检查,健全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四、体育课上课要规范

1、教师上课前要检查学生的衣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2、体育老师要对学生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3、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4、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5、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6、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五、建立运动伤害处理预案

1、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要迅速通知校医或拨打120

2、迅速将情况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不得隐瞒掩盖,逃避责任。

3、受伤后不要随意找跌打损伤的郎中医治,尤其是经由缺乏专业知识者的按摩、推拿后,常反而使伤势更形恶化。

4、尽量避免利用针灸治疗,如果需要寻求针灸治疗,也应找具有专业知识者,否者中度的肌腱或韧带伤害可能因而变成重度伤害。

5、松弛的关节应作包扎,特别是踝关节;包扎可预防伤害,并可防止慢性伤害恶化及受伤部位之再伤害。

6、勿过度依赖止痛剂,因其在消肿止痛的同时,亦将掩饰患部所发出之警讯,并减少自我免疫力。

7、勿忽略发炎肿痛之征状,否则将延缓患部之复原。

六、责任追究

1、凡因体罚、变相体罚、驱赶差生的现象而引起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负法律所规定的全部责任。

2、体育教师因工作失误或不力,造成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3、班主任老师没有尽到职责,没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运动伤害教育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或教师不负安全责任。

5、因学生自身问题,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或任课教师不负赔偿责任。

6、发生学生运动伤害事故,在师生中产生不良影响,给予警告一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的资格。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区或辖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文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管制刀具收缴制度

一、严禁学生随身携带或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

二、凡随身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把管制刀具交到安保处。

三、各处室领导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持有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的学生及时上交,德育处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与相关责任人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保证书

四、各处室对收缴情况分别书面报安保处,学校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各处室综合治理考核中。

五、今后若发现学生随身携带或藏有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学校将对所在处室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追究有班主任责任。

六、广大师生应积极向安保处或(派出所)举报非法携带、藏匿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的行为,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上述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上交者,一经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财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分工协作,各尽其责。学校的一切资金,都必须由党校财务部门统一收支,集中管理,由会计人员按会计制度记入帐册,不得搞帐外资金和私设小金库。

二、党校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把这顶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地执行国家法令,教育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委,支持财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要有一位校长分管财会工作。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教育经费是国家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资金的保证。学校经费年度预算,应根据教育局布置的任务和要求,以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进行编报,学校在年度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应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重效果。

四、各项经费开支,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按实际支出数列支,各项开支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提高标准或变相提高标准。

五、凡属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的商品,均需按规定报批。不准用现金或现金支票购买专控商品。

六、按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楼梯及疏散通道监护制度

一、升旗仪式、出操、集队,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带队,不强调过快的集合速度,经过楼道、楼梯不齐步走。

二、课间值日教师和负责楼梯监护的领导要到位,严格执行巡视疏导,设立红领巾监督岗制度,加强对学生爱护同学,遵守秩序的教育。通过楼道,楼梯靠右走,不猛跑,严禁互相追逐。

三、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拖课,留给学生足够的课余时间,允许学生上课期间上厕所。

四、低、中,高年级放学、集队时间适当错开,楼上各班按下楼疏散路线下楼。

五、后勤部门对楼道照明、楼道拦杆、楼梯扶手等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六、严禁在教学楼楼梯、楼道等处堆积杂物,确保畅通。

七、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一、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二、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无人身伤亡事故,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责任书内容主要有:要联系岗位职责。要突出安全目标。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四、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安全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二、上报事故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三、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处理事故,并对事故现场作必要的保护。

四、成立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事故报告。

五、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和广大师生员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六、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根据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的范围

l)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处理的,可以提出申诉。

.受理申诉的机构及管理

l)学校成立受理申诉领导小组

 长:顾东明

副组长:沈文彬

 员:     严玉英    

2)教师如对学校或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领导小组要接受申诉。如教师申诉对象是个人,应向个人隶属的单位组织提出申诉或向申诉事项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教师申诉的事项若涉及几个部门的申诉纠纷,由学校主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综合调解。

3.教师申诉的程序

l)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书应写明以下内容: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其它情况。

2)对申诉的受理。学校接到申诉书后,应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受理教师申诉工作,并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可以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对不属于学校受理范围的申诉案件,应当移交给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同时告知申诉人。

3)对申诉的处理。学校对受理的申诉,应当进行全面的核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对被申诉人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事实清楚的,可以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侵犯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责令其赔偿;对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教师对学校原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学校经过重新审查和复议,应及时做出维持原处理决定变更原处理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教师对学校所作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申诉,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特异体质学生登记制度

一、学校坚持特异体质学生登记制度,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配备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并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三、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四、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五、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校长室和教导处、大队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机构。

二、明确师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不同年龄、层次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有体系、有重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三、学生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学科为主,其他学科为辅的课堂教学的主渠道的作用,认真落实教材中法制教育的内容,做到教有大纲,学有教材,讲有教师,课有保证。

四、每学年12月定为学校法制教育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校园氛围。

五、发挥校外联席会家长委员会作用,每年请派出所的领导到学校给师生做法制教育报告,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个别帮教工作。

七、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管理,狠抓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

八、加强考核,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一、 学校的消防器材、设施由校总务处统一计划购置配备。

二、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进行认真登记,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并经常教育相关人员爱护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要将消防器材放置在通风、干燥、拿取方便的地方,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暴晒,雨淋。对低温下影响使用性能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技术状态。

三、 消防器材不准随意移动,更不得挪做他用,做到无警不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无故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修。每年在冬防期间对学校配备的各种类型的灭火器检查一次,如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五、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凡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泄漏情况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六、 定期检查维护好消防工具,使之处于随时能够使用的状态。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每周要对建筑物、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齐。

二、每天要检查疏散通道,特别是教学楼、食堂等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学校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要符合消防要求,灭火、疏散、逃生等器材标志要配备到位。

三、发现要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要落实安全工作值班巡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苗头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学校负责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治,对近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悬挂火灾隐患警示牌,标明存在火灾隐患的部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向学校师生和社会公布。

四、进行整改督查。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好详细的记录,建好整改台账,并定期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工作情况小结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一、事故发生时及时救助处理

(一)、及时救助

学生在校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班主任或相关教师应及时将受伤害学生送往校医室安排救治。对于明显轻微伤害的,校医要及时对伤者进行常规的消毒包扎或作其它治疗处理。否则,校医应及时联系安排送受伤害学生到医院救治事宜,绝不能忽视大意,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在救治学生的过程中,一切都应以有利于控制伤害的扩大、尽量减轻伤害后果为原则。当受伤害事故学生的监护人未及时到来之前,班主任、校医或是学校其他专人应当始终不离看护,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校医或是学校其他负责看护的专人,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办理救治处理的相关手续,以免因预见不到的原因导致事态恶化和伤害的扩大。

(二)、及时报告

1、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对于非轻微学生伤害事故,班主任与校医要及时将学生受伤害的情况向主管领导作口头报告,以便相关领导及时把握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对于非轻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当尽快想办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迅速将受伤害学生送到校医室救治后,要遵循告知及时的原则,及时口头告知受伤害学生家长,通知家长做好配合救治相关事宜,以避免学生伤害因不告知、拖延告知而导致的不必要纠纷。

对于学生因磕磕碰碰的意外轻微伤害事故,班主任可利用适当的时间告知有关学生家长,同样要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

二、事故后续工作基本要求

(一)、及时备案。

对于学生非皮肉磕磕碰碰的微伤事故,在安排好救助、完成告知工作后,班主任要主动协调校医,及时在事发24小时内向相关保险公司报告备案,并协助家长跟进理赔后续相关工作。

(二)、及时探访跟进

在非轻微伤害学生住院救治初期,班主任与相关教师要适时看望探访受伤害学生;在受伤害学生治疗或康复期间,班主任以及相关教师要注意主动与受伤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注意关心、了解、跟进受伤学生医治或康复情况,履行好教师的基本责任与义务。

(三)、及时书面报告。

在安排好救治和口头告知工作后,班主任要在认真调查、了解、分析学生受伤害情况的基础上,将学生伤害的基本情况整理出《学生意外伤害情况报告书》,并及时呈报年级组长、政教主任、主管领导。如若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还必须根据班主任呈交的《学生意外伤害情况报告》,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作书面《安全事故报告》,以便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及时把握伤害事故基本情况。

【附《情况报告书》基本写法】:

1、标题:含伤害学生年级、班别、姓名、伤害名称(例:×年级×班学生×××右手骨折的情况报告)。

2、呈送报告对象的称呼。

3、报告书主题内容(如果学校与他人发生法律纠纷,若被他人起诉,在法庭为自身辩护时,以下四点可作为答辩使用):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致害人和受害人;

2)、事故发生的经过;

3)、事故发生后班主任或其他人员的配合情况;

4)、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与学生治疗情况。

4、报告人署名;

5、报告时间。

三、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争议的三种方式规程

1、学校与受伤学生或其代理人协商,协商后的结果,要求有书面协议,口头无效。

2、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

    以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基本规程,一经拟定,由学校负责解释,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