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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昆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昆教[2012]206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重点,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教师“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平时、学期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平时考核的等第和报酬情况公开,切实做到相对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考核过程及报酬分配力求科学合理,并适度拉开差距。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事求是,规范有序,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实施程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昆山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以学期为单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采用分条线“每月、每学期考核,年度汇总兑现”的方法进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学期结束后10天内完成对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计算出每位教职工的分项绩效考核得分。每次绩效考核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况减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减发部分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考核“不合格”或没有结果等次的,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需参加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次连续二年“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原定结果不变。如果绩效考核违反规定程序、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等,影响考核结果的,应当重新考核,变更考核结果。
6.教职工因公执行支教、挂职锻炼或其他特殊任务,应参加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学校对考核结果应予确认。
7.教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当年度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借进借出单位协商对该教职工的绩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师德奖:约占总数的5%。
考核工作由学校德育处、工会负责。
2.出勤奖:约占总数的5%。
考核工作由学校教导处负责。
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3.工作量奖:约占总数的30%。
考核工作由学校教导处负责。
考核细则见附件二。
4.教学过程(“六认真”、科研、教技):约占总数的30%。
考核工作由学校教导处、教科室、教技室负责。(具体各块分值分配:“六认真”15%、科研9%、教技6%)
5.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每班班主任(含副班主任)每学期1500元。
考核工作由学校德育处负责。
考核细则见附件三。
6.教育教学成果奖:20%
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办公室统筹负责。
考核依据为各类文件和奖状。考核细则见附件四。
7.安全工作奖:约占总数的5%。
考核工作由学校安保处、德育处负责。
8.其他(各类补贴、加班等):5%
(1)教科研组长、妇女主任、团支部负责人等月津贴根据下拨标准待定(一年按照10个月发放,兼职取高职位)。
(2)担任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语数老师每人给予100元补贴;语数包班老师、数学英语跨年级任课老师每学期给予200元补贴;六年级语数英老师每学期给予300元补贴。
(3)担任六年级最后一个学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后,根据综合考评的有关规定标准,根据全市的情况由行政商议给予一定的奖励。
(4)加班补贴:加班1天补贴50元。一年最多封顶20天。
(5)输送学校专业队队员的有关班级每生30元/月,短期减半,语数英老师各10元/月。
(6)放心班辅导费按照每次10元发放。
(7)新生入学时的准“弱智”生,凭医院证明作弱智处理,若有以后测到弱智,在未测定前被扣的奖金,在测定的当年度酌情弥补。
(8)其他情况酌情参照处理。
兑现以上情况后多余部分按教职工平均发放。
六、行政人员考核
考核工作根据民主测评由学校教代会负责。
考核细则见附件十。
七、兑现办法
根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根据上级核定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于春节前兑现经学校考核后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公示结果的同时,各科室的明细也予以公示。
八、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顾东明
组 员: 沈文彬 徐明 严玉英 杜 娟 陈 晨
九、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十、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批准后试行。
说明:
1、按照【2012】206号文件,学校行政人员享受岗位考核系数以后,再参加学校基本考核。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视其情节轻重减发或取消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严重损害学生利益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旷课;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无效的;拒不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经教育无效的;违法犯罪的;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2017年1月6日
附件一
春晖小学教职工考勤细则
(1)病假:教师自行调课、不影响课务的,每天扣60元(影响课务每节加10元)。不任课的教师及后勤职工每天扣80元。
(2)事假:教师自行调课、不影响课务的,每天扣80元(影响课务每节加10元)。不任课的教师及后勤职工每天扣100元。
病、事假半天向教导处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病假须事先请假,事后补交病历及医事证明。手术住院等重大病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酌情补助。
(3)在规定作息时间后上班作迟到,迟到一次扣20元。
(4)在不影响上课的情况下,因故中途离校2小时以内作零星假,零星假每月从第二次起每次扣20元,影响课务每节加10元。(零星假向教导处请假,并领取出门单,回校至门卫处销假。)超过2小时作半天及以上病事假处理。
(5)产假(包括人流)、婚假、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提前销假奖励:婚婚、计划生育假提前上班者,每天奖励70元;如上完课再请假,每天奖励30元。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产假提前上班者,每天奖励70元。
(6)代一节课(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发10元代课金。
附件二
春晖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
总分100分。
学校期初分配的指定课时数,得90分。
学校学期中指定的相关任务,得5分。
服从突击任务及代课安排,得5分。
附件三
春晖小学班主任考核条例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由学校德育处全面负责,采用得分制的方法进行考核。
2.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自身素质、履行职责、工作实效和加分四部分,前三部分总分为100分,各占10% 、30%和60%。班主任考核分数=自身素质得分+履行职责得分+工作实效得分+加分。
3.考核流程:(1)班主任进行自评。(2)各年级分管领导进行组评。(3)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教技室等职能部门对各班主任进行校级综合评估。
附件四
春晖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教学质量奖10%
1.语、数、英教师所任学科的质量达到学校标准的,奖300元。(语数单科及格率低年级97%,中年级96%,高年级95%;中年级英语合格率95%,高年级90%。)
2.班级语数双科合格率超指标数1%语数老师各加30元,低1%扣20元。优秀率根据学校规定的标准作为保底数,高出保底数,低于平均数的,不加不扣,高于平均数的,每超1%加奖30元;低于保底数,高于平均数的,不加不扣,低于平均数的,每降低1%,扣20元。(只要超过0.1就算1,超1以上就算2,靠上不靠下)。优秀率的奖励应在双科合格率达标的基础上进行。两班数学英语的兼奖兼得。(低年级语数优秀率达70%,中年级语文优秀率40%,数学50%,英语40%,高年级语文30%,数学40%,英语30%。)
3.参加市级教学质量抽测的年级或班级,将按照抽测成绩与全市平均水平进行对比,由学校行政会议对相关学科的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奖惩。
4.语数英教师单科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5分扣500元,5分以上每递增1分加扣100元。
5.设立进步奖。金额根据班级原有基础、任课老师的努力程度、家长的满意度等酌情考虑。
(分后多余部分全体老师均分。试卷有问题的学科由行政商议决定。)
二、其他成果奖10%
(一)体育类
1、田径:
学校运动队参加昆山市每学期一次的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学校体育运动、课外活动等方面的集中反映,学校专职体育教师有义务训练学校的运动队,为鼓励体育教师认真负责,自觉刻苦地进行训练,特制订下列奖惩方案:
(1)、以第18名为基准,每递升一名奖100元,每下降一名扣50元。例:第18名不奖不扣,第17名奖100元……第3名奖1500元,第19名扣50元,第20名扣100元……
(2)、所获奖金全额发给训练教师,并由训练教师协商分配,学生的奖励由学校另行决定。
(3)、学校参照语数英任课教师的标准发放放心班、休闲活动费,作为训练费。体育教师原则上要确保每周五次的训练。寒暑假的训练由校行政根据比赛成绩商议后发放,标准根据名次为20、30、35、45。
2、绳毽比赛参照田径行政商议决定。
3、球类、棋类、游泳等平时用体育课时间、家长自送培训班训练的,只发双休日寒暑假带队老师加班费、组织费,视时间和名次定金额,每项比赛不超过200。
(二)艺术类
鼓号队等艺术团体比赛获一等奖,奖1000元;获二等奖,奖700元;获三等奖奖200元。训练补贴按时间算(原则上不影响课务)。英语情景剧、小品等其他艺术类团体节目获奖参照执行。
文艺汇演(舞蹈)获昆山市一等奖,奖1500员;获二等奖,奖900元,获三等奖,奖300元。获苏州市一等奖2000元,江苏省一等奖3000元。取最高奖。学会组织的减半。
(三)学科类
1、各年级数学竞赛
以获奖学生人次累计。获昆山市一等奖:奖200元;获二等奖:奖150元;获三等奖:奖100元。省级加倍。兼奖兼得。训练补贴按时间算,一节课1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其他各类竞赛(按人次累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昆山市 80 60 50
苏州市 150 100 80
江苏省 300 200 150
学会等团体组织的竞赛减半计算。学校集体组织的并由学校出参赛费的由学校行政会议商定。
3、学校科技队的奖励
“金钥匙”、“七巧板”、国际数棋、航模、科技创新等有关比赛,视学校经费投入多少、教师辅导时间长短、技术难度系数高低、参赛学校范围大小等因素,参照教育局综合考评规定分值,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出相应级别奖励金额后,并下浮一定比例,经校行政会议讨论后进行实发。科技创新包含科学小论文、科技小发明、科学幻想画等。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昆山市 50元 40元 30元
苏州市 70元 60元 50元
江苏省以上80元 70元 60元
如未完成综合考评规定分数的,按累计金额的80%发放。
4、指导学生发表作文、书画作品等,昆山市级20元,大市级30元,省级40元,国家级50元。(按人次累计)
(四)教师个人教学业务类比赛
会教、评优课、有上课任务的基本功竞赛
获昆山市级三等奖:奖200元;二等奖:奖300元;一等奖:奖500元。设特等奖和未参加片赛各降低一个等级奖励。
获苏州市级三等奖:奖500元;二等奖:奖800元; 一等奖:奖1000元。
获江苏省级三等奖:奖1000元;二等奖:奖1500元;一等奖:奖2000元。
校级三等奖:奖50元; 二等奖:奖80元; 一等奖:奖100元。
承担各级公开课
片 级 100元, 昆山市级 300元,
苏州市级500元, 江苏省级1000元。
课件、教案、论文评比、基本功竞赛(不含上课)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昆山市 80 60 50
苏州市 120 100 80
江苏省 200 150 100
学会等团体组织的竞赛减半计算,学校出参赛费的减半。
教育教学论文发表
校刊50元,昆山市150元,苏州市级及以上600元。
说明:若同一篇论文同一学年度发表在不同级别杂志的,按标准高的奖项给予奖励。学校组稿或出版面费用的苏州市级以上每篇100元。
说明:如上级部门组织的其他赛事或设奖方式变化的,以及学校日常组织的临时性竞赛的,而方案中未作考虑的,将由校行政会议决定奖励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