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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宣传我市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提振阳光育人的能力和信心,进一步发挥模范教师的引领作用,经局党工委研究决定,今年开展“最美人民教师”评选活动,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扎根昆山教育的身边的好老师,广泛宣传他们热爱讲台、爱生如子的平凡而感人的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了昆山教育而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为优质的教育,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的范围和标准
(一)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在岗教师,重点是扎根乡村一线的普通教师和行政人员。
(二)标准:
1.师德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事迹平凡而感人;
(3)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热心帮助学困生,关心家庭困难学生;
(4)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师德规定。学生家长赞赏,口碑好,声誉高。
2.业务要求
(1)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
(2)以生为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有鲜明的个人教学风格,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
(4)校(园)长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有鲜明的办学特色,有敢于引领学校争先创优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办学成效。
三、评选的办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
各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要通过教师自荐、家长和学生举荐、学校推荐等方式多层次开展评选活动,以评选活动促进师德师能提升,要深入挖掘教师平凡而感人的事迹,营造全体教师争当优秀、全体家长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审核公示阶段(2016年6月-7月)
各学校于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本次评选不分配指标,要将公认度高、师德高尚、工作勤奋的教师推荐出来。教育局将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人员进行遴选,择优选出20位候选人。教育局党委会审核确定10位“最美人民教师”,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阶段(2016年8-9月)
2016年8月,教育局组织力量采写报道、摄制专题片。2016年9月,教育局隆重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暨昆山市“最美人民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最美人民教师”评选活动,是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宣传栏、微信等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学生、家长和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严格推荐程序。坚持自下而上原则,各校要把推荐工作深入到班级学生和家长中,充分重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联名推荐,并在此基础上酝酿产生候选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最后确定推荐名单,确保被推荐教师的代表性和公信力。
3.开展师德教育。教师的职业精神是民族精神的重要元素,教师的职业特点要求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引导者,更是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各校要结合评选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宣传正能量,表彰优秀者,积极构建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4.及时报送材料。每位推荐人员须填写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在6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资料报送到局组织人事科。
五、评选的组织机构
组 长:金建鸿 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陆 琪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陈伟莉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谢永春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龚建中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张志华 教育局监察审计室主任、工会主席
吴建军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倪素红 教育局职社科科长
汪 玲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