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详情
一、学区范围:
昆太路以北,萧林路以南,白塔路以东,金鸡河以西。
二、招生对象:
⑴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注: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⑶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中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申报
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3月20日~6月7日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或前期户籍生预报名时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如已经完成网上预报名,且无需修改信息的则系统默认为报名成功。
2.现场材料审核
审核时间:2019年6月8-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审核地点:春晖小学7号楼(体育馆)一楼大厅
审核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的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请带好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婴儿出生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并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并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注:若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该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户子女家庭学区生。
(3)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本、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本、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4)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报名,监护人一律于6月2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小学)、预防接种证(小学)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5)因各种原因,学校现场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和《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3、4日,经审核确认入学的新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校领取《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
六、友情提醒
因学区内生源较多,为避免报名时造成交通拥堵和等候时间过长,请广大家长尽可能做到以下几点:
1.步行或非机动车出行,错时出行。
2.报名时不要携带孩子,报名材料原件齐全、复印完整。
3.招生咨询电话:0512---57625668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